close

 

日本前女子偶像團體SPEED成員今井繪理子,之前轉戰政壇當選參議員,日前卻被爆與另一名已婚男議員橋本健不倫,這在日本吵了好幾天,這樣的事情在日本,當事人最終都難逃辭職下台的命運。
類似情況在台灣也常發生,從「天上掉下來的禮物」,到「如果是男人,看到邱主任不喜歡的話就不是男人」,當然還有最近帶女助理上了5次汽車旅館卻不說明是為了什麼的都有,雖然也在台灣引起很大的風波,但卻似乎都沒有看到任何一個人辭職,民眾的輿論似乎把這些當作是茶餘飯後的八卦,不會像日本那樣要他們負責、辭職。終究還是看人
但更有趣的是,外遇這樣的事在台灣是可以用「通姦罪」來提告刑事責任,但日本卻沒有這樣的罪責,但看起來日本名人的出軌可能都比我們還嚴重許多。
有時候想想,台灣人在這方面是不是相對地比較寬容一些呢?還是都可以分得清楚私德跟工作領域或才華是分開的呢?畢竟一堆好萊塢明星也都是有外遇,例如班艾佛列克、布萊德彼特等外遇的事情是眾所皆知的,但他們依然還是有著一堆粉絲,似乎也沒有影響到他們的職業生涯。這又讓我想到了九把刀之前新電影上映時,PTT老是有一堆留言揭他之前偷吃的瘡疤,說這種人拍出來的電影也不會多好看,套句現在流行的話,「我覺得這樣有失公正」,但台灣人對於外遇的標準到底是嚴不嚴格還真的是很難判斷。
我想終究還是看人吧!畢竟太遠的我們管不著,而政治人物厚著臉皮不下來我們也拿他沒辦法,所以娛樂圈的人比較好罵就標準高一些了吧?我想這真的也算是有趣的一個探討的方向了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辭職 外遇 通姦罪
    全站熱搜

    MR.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