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已婚陳姓男子與人妻發生婚外情,兩人被控去年2月在商務旅館發生性行為一次,人妻之夫請求陳賠償徵信社調查費用及精神撫慰金105萬元,橋頭地院法官認為請徵信社調查費用並非精神上損失,僅同意陳男賠償精神撫慰金4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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