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外遇情事 (26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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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民國時期,徐志摩與陸小曼之間的愛情故事,可謂是家喻戶曉,無人不知。

人們談及徐陸二人,往往是談論兩人之間愛情有多深,徐志摩死後陸小曼有多傷心難過,以及被徐志摩拋棄的前妻張幼儀的悲慘經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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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鳳山樂器行老闆娘楊宜綾因與丈夫徐世衡感情不睦,被控於3年前夥同「小王」徐方偉共謀殺夫,徐方偉落網後辯稱他與死者有同志情,當天因與死者爭吵才憤而殺人,但不被法院採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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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一名年近杖朝(80歲)的陳姓老翁,年輕時曾經營唱片事業,因貨財廣殖而五路亨通。

但卻不安其室,最喜拈花惹草,拋妻棄子分居30多年。但赴中國投資失敗後,債台高築;晚年更是飢寒交迫,這時才想起子女,但被子女拒絕供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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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育有3名子女的林姓男子與阮姓女子偷情,去年間,2人在浴室內鴛鴦戲水,林男女兒剛好回家,撞門抓姦,驚見老爸全身赤裸,下體鼓起,阮女衣衫不整,還怒嗆:「做愛早就做了,你老媽都知道」林妻獲知後訴離,新北地院法官判准!

林妻提訴指出,丈夫婚後屢屢與不同對象發生外遇,她因丈夫求情及保證心軟,並慮及子女尚幼,多次宥恕,不料,去年間,丈夫又與阮女婚外情,她不願再原諒因而提出離婚,丈夫不願意,一再表示會分手,雙方僵持不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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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某廣告公司前總經理阿成認識女網友後,竟違背婚姻忠誠,私與對方上床後遭元配揭穿,小三挨告刑事附帶民事告訴;但刑庭法官認為,被告因阿成隱瞞在先才觸法,基於「罪疑唯輕」原則,判她無罪;民事方面,元配另追加對丈夫連帶求償100萬元,本周開庭時同時驚爆被告二人曾留下性愛光碟1支,女方更曾傳鹹濕LINE訊息「我想用口含住」、「舌頭舔XX(指生殖器)」予男方。

已婚廣告公司前總經理認識女網友後,在未告知已婚情形下交往並發生性關係;元配事後對小三提起刑事告訴,民事則對兩人連帶求償100萬元。(情境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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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女工程師拚外遇,接連與兩名小王交往,與小王阿義偷情性交,被丈夫抓包;與吳姓小王在LINE談到親密床事也被發現,女方還說「孩子的爸,我孩子都射在肚子上了」。綠帽罩頂的丈夫氣的與外遇妻協議離婚並求償,二審判女工程師賠償30萬元給前夫確定,不得上訴。

這名女工程師與同樣從事工程師的丈夫,結婚後因工作緣故、分居台灣南、北兩地,女方獨自住在台南市一處出租套房,假日才跟丈夫回北部夫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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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阿宏找徵信社到摩鐵抓妻子外遇姦情,徵信員利用外遇男女外出之際、衝進房間搜得保險套與衛生紙當證據。外遇男女控徵信員非法進房蒐證,證物無證據能力。一審民事庭法官審認民事訴訟證據審查標準應較寬鬆,徵信員採證違法性輕微,符合比例原則,認定有證據能力,判這對外遇男女連帶賠償30萬元給阿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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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已婚陳姓男子與人妻發生婚外情,兩人被控去年2月在商務旅館發生性行為一次,人妻之夫請求陳賠償徵信社調查費用及精神撫慰金105萬元,橋頭地院法官認為請徵信社調查費用並非精神上損失,僅同意陳男賠償精神撫慰金4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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