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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婷:我要告她,一直誘拐我老公,害我們婚姻支離破碎。小三:在我出現以前,你們婚姻就有問題,他是成年人,腳長在他身上,你有辦法就管好自己的老公,叫他不要來找我。(然後指著旁邊的男人大偉)你說,你愛的是誰?小婷:(無言看著男人)法庭內的我們也看著男人。(而男人好像事不關己的局外人,跟法庭內的人一起看著這兩女人,突然被Q到,回神認知自己是男主角)大偉:我不知道,但我知道兩個女人都愛我,我對這兩個女人都有責任,妳們倆個可不可以不要這樣愛我,這種愛讓我覺得被勒死了.....。聽到這話,法庭內的大家都無言了。這是好友找我處理的婚姻案件,因為先生外遇已經多年了,並且肆無忌憚的跟小三出雙入對,多年後,她氣不過裝了設備,找到了證據,一狀告到法院,先生為了保護小三,什麼金錢條件都答應,當簽和解書後,太太退回所有本票以及權狀,哭著說,我不要這些,我要你的人和心都回到我身邊,先生默默的再將本票及權狀移到太太桌旁,彷彿在說:「一切都回不去了。」當我私下跟先生對話,先生表示,他娶女方是因為報恩,因為女方比較早出社會,那時男方在唸書,女方默默資助男方唸完博士,並且其中也因同居懷孕,拿掉兩個孩子,所以男方覺得對女方有道義責任,所以當然在男方學成後結婚。結婚後,女方努力操持家務,照顧孩子,甚至連午餐都親自為男方準備送到辦公室,羨煞好多同事,但男方一點都不想吃這便當,他更不想女方出現在辦公室,總覺得女方的裝扮不適合出現在亮麗的科技大樓,每次女方溫馨便當到來時,男方總是以工作為由,請同事幫忙領取,不與女方對話。女方很識大體,知悉男方的不悅,從不抱怨,也不多言,就是靜靜的把家操持好,孩子照顧好,也覺得只要這樣,他一定會感動,一定也會跟他一樣愛這個家。但辦公室婚外戀情發生,都是兩個不甘寂寞的人,在辦公室裡上演日久生情的戲碼,在某一個石破天驚的偶然,就一時天雷溝動地火,一發不可收拾,然後他的心再也不想回家了。剛開始兩人還會避諱,但當外遇女生拿著驗孕棒要他給交代,他不知如何處理,只能哀求小三拿掉孩子,就這樣這兩人開始從外遇的行為人(一開始還會對原配有愧疚感),自動升級成外遇的受害者(因為原配導致他們需要拿掉小孩,他們無法公開戀情),開始肆無忌憚,甚至小三多次公開跟原配嗆聲,對此女方一直含淚隱忍,但終究忍不住,一狀告到法院,事情爆發了。【法庭外的微笑倒影】
在處理外遇案件中,最難處理的不是抓姦或者離婚,最難處理的是「不離婚」,因為不離婚,表示雙方都要面對如何處理外遇這場事故對婚姻的破壞。【法律建議】
如果小婷決定暫時不離婚,要做些什麼自保?
可以請求生活費。如果分居六個月以上,可以暫時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酌定,並且請求分別財產分配,然後進行剩餘財產分配(前提是,對方婚後名下的財產比妳多),並且可做假扣押、假處分,在法院判決後做強制執行,早一點保全財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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