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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]42歲鄭姓婦人與謝姓男子原是夫妻,兩人在201529日協議離婚,離婚後藕斷絲連、仍有親密關係,今年1月鄭婦產下1女,直到要報戶口才驚覺,原來謝男跟她離婚當天,隨即與另名黃姓女子登記結婚,她莫名其妙成了「小三」,黃女怒控謝男、鄭婦妨害家庭,由於鄭婦確實不知丈夫再婚,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予以不起訴,謝男部分則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。

鄭婦供稱,她與謝男離婚後仍在一起,她真的不知道謝男再婚,直到要幫女兒報戶口才知;檢方調閱謝男婚姻資料,發現他與鄭婦辦理離婚登記當天,又與黃婦在新北市三峽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。

謝男替前妻緩頰說,他沒跟前妻說再婚的事,前妻的確不知情;檢方另傳喚親友出庭,連謝男的至親都不知再婚事,認為無積極證據可證明鄭婦知情,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,謝男部分則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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