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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姓男子和妻子結婚10多年,他被控長期酗酒家暴,摔壞妻女的物品,還曾嗆「如果敢報警就要讓你們死」;女兒也說,父親曾拿刀砍房門,嚇得母親報警。曾妻向法院訴請離婚,曾辯稱,只有一次拿鐵鎚弄破房門,「妻子因為我年長而要拋棄我」。士林地方法院判准兩人離婚,女兒監護權歸曾妻所有。

曾男18年前和大陸籍妻子結婚,隔年生下女兒,妻子也取得身分證。曾妻指控,丈夫染上酗酒惡習,不時出口辱罵,還多次動手毆打她,下手輕是賞耳光,下手重時則會連打帶拖,但考慮女兒年幼沒有張揚。未料,丈夫變本加厲,去年凌晨酒後動手摔壞她和女兒的東西,出手打傷她,見女兒上前阻擋還嗆聲「如果敢報警就要讓你們死」,她忍無可忍才聲請保護令,另向法院訴請離婚,希望擁有女兒監護權。

曾抗辯,和妻子結婚快20年,在家難免有摩擦,吵架罵來罵去都很大聲,他難免口氣不好,「妻子是否因我年長而要拋棄我」,他也否認常常喝酒,只有去年酒後拿鐵鎚弄破房門,也只打過老婆一次。

女兒作證稱,她和母親睡同一間房,突然父親撞開房門衝進來打罵母親,還掀翻電腦桌,她看不下去擋在母親面前,父親仍不斷毆打,一度說要拿刀砍人。父親最後衝進廚房,她和母親趕緊鎖上房門,但父親進不來就拿刀猛砍房門,她和母親報警後,父親也不罷手繼續砍門。

法院認為,曾妻確實聲請保護令,另有驗傷單、家暴通報表作證,當天警消到場確實見房門有嚴重破壞跡象,房間內一片凌亂,曾則醉躺另一間房,認定曾長期情緒控管不佳,危害妻女生命安全,判准兩人離婚,另女兒監護權歸曾妻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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