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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塑集團已故創辦人王永慶非婚生兒子羅文源,被姊妹羅雪貞、羅雪映提告請求返還借款。他稱是三人提出認祖歸宗訴訟,姊、妹與王家和解,才各以1千萬元作為補償。台北地方法院審理,認定是雙方借貸契約,一審判羅文源應給付姊、妹各1千萬元。高等法院金續行準備程序,羅文源律師林育杉聲請姊、妹到庭對質,他認為這畢竟是手足之間才知悉的紛爭,而羅每次都來,希望她們也能親自說明。

羅雪貞及羅雪映原提告稱,先前因羅文源有債務糾紛,念及手足之情,考量他經濟狀況不佳,不忍坐視他房屋遭拍賣,才各借他1千萬元。兩女表示,考量認祖歸宗訴訟及回復繼承權訴訟已與王家談和解,如取得和解金,羅文源應當有能力還款,所以在契約中約定他在認祖歸宗案與王家和解,並取得和解金後10日內清償欠兩人的債務;羅文源去年1月與王家和解,並取得和解金,應該還款。

羅文源否認雙方是借貸關係,辯稱三人在生父王永慶死亡後,為爭取認祖歸宗,共同起訴請求生父死亡後認領,與王家纏訟多年,但姊姊們在高院更一審時擅自與王家和解。羅說,她們是因背叛他感到良心不安,2014121日與他簽一紙「借貸契約」,各給他1千萬,簽借貸契約的目的是為避免贈與稅;126日,錢就進了他戶頭。羅文源更批,兩姊妹生活不寬裕,他曾各借9518千元給她們,如果姊妹要他還款,那兩債應相抵。

高院上次開庭時時,法官問羅文源,當時的確簽下借貸契約,但現在又否認是借貸關係,要如何舉反證?並指「『契約』是最直接的證據,你們要負舉證責任呀!」,也提醒,羅聲稱借給姊妹的款項有無定期催告?如果沒有,就算有債權存在也無從抵銷。

法官今開庭時,再次詢問雙方有無和解可能。羅雪貞、羅雪映的委任律師表示,如果對方有誠意當然可以談,但羅文源完全不承認借錢,她們無法接受。羅文源則駁斥「一輩子不與假的事妥協」。

羅文源也自爆,當時羅家的孩子欲認祖歸宗,王永慶長子王文洋曾對他說「你長得比我跟我爸還像」,認為他「絕對沒問題」,至於羅雪貞與羅雪映,王文洋就不敢直接承認,除非姊妹和他去驗DNA,但羅認為這也是「人之常情」。

當時姊妹認為驗DNA這作法對母親是種羞辱,羅文源稱這樣認為。羅文源說,女人在嫁人後手邊都沒有錢很痛苦,他在與王文洋和解後,各匯姊、妹9百多萬元,當時並未要求寫借條;詎料當他潦倒時,姊妹卻不還他錢。羅抱怨,後來姊、妹與「王家」和解,也各匯1千萬給他,但當時以避稅為由要他簽借據,他沒有想太多就同意,詎料演變成現在這個樣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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