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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謝姓男子原在染整廠工作,因常喝酒誤事,2年多前被資遣失業,此後偶而打零工,賺的錢都用來買酒喝,謝妻向法院指出,丈夫每天清早起床就找酒喝,一喝就醉,後來連零工都沒了,生活費分文未付。

謝妻還指出,丈夫因酒駕小擦撞不斷,2年來四度酒駕被抓,第一次判罰金,第二、三次各3個月、4個月徒刑,第四次被判7個月徒刑,入監服刑,出獄後仍照喝不誤,常因酒喝多了誤事,甚至帶女兒出門喝酒,回家時把女兒「忘」在小吃店內,她以丈夫讓她沒安全感,還會家暴,訴請離婚和爭取孩子監護權

法院審理時,謝姓男子辯稱,他喝酒是因為生活苦悶和以前做工時受傷,常筋骨酸痛「喝酒可以止痛」。

法官認為謝姓男子因喝酒擾亂家庭生活和家暴,導致夫妻難以共同生活和出現破綻,判准離婚、女兒監護權歸媽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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