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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范姓男子(48歲)懷疑妻子出軌,委託徵信社跟監,去年1024 日下午徵信社回報范妻到周姓老闆家、情況不明,他沒報警就帶著徵信社人員破壞住處大門,衝進客廳,先壓制周姓男子,再持剪刀迫令「脫光衣服、下跪認錯」,周拒絕後被強脫和拍裸照

因妻子不在樓上,他又上樓搜尋,在二樓廁所找到妻子,強拉出來後、扯下妻子衣褲強拍裸照,事後控告2妨害家庭,妻子和周男也反控他妨害自由。

檢察官偵辦時,范妻和周姓男子都否認通姦,范妻表示,當天是到老闆家談公事,因月事來才到二樓借廁所使用,上一半時被拖出拍照,周姓男子表示,當時他在一樓等同事來訪,準備商談業務,和范妻沒任何關係。檢察官認定無法證明2人偷情,不起訴處分。

而范姓男子因抓姦手段粗暴、強脫周姓男子和妻子的衣物拍裸照,涉及剝奪行動自由,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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