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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一名曾姓男子認為和結婚28年的妻子控制慾強,兩人觀念相差甚多而決定分居,但對方卻多次闖入他家「幫忙洗衣服」,他不堪其擾便提離婚訴訟。一審桃園地院駁回。高等法院認為,兩人已分居8年,婚姻破綻責任難分軒輊,子女也證稱曾妻的情緒管理差,判准離婚。

判決書指出,曾男與其妻育有21子,皆已成年。曾男表示,他和妻子是透過相親認識進而結婚,婚後才知道對於子女教養、理財經濟、奉養父母的觀念相差甚遠;此外,由於對方喜怒無常,常挑釁、辱罵他,他不堪其擾才獨自搬出去。

曾男說,妻子20094月假借位兒子辦身分證為由,拿了他的身份證及印章把自己繼承來的房地所有權轉移到對方名下,在精神、經濟的壓力下,他因此罹患憂鬱症。

曾妻表示,雖然丈夫與她分居,但她相信對方還是愛她的,不然怎會在20166月買葉黃素給她吃,又在同年7月當她借貸280萬元的保證人;此外,她沒料到自己的用心是丈夫不需要的,「沒有天生適合做夫妻的人,需要的是彼此包容、理解與改變」,因此希望可以補救兩人的婚姻。

曾男長子證稱,家中因祖母行動問題,有外傭幫忙做家事,但媽媽仍堅持來家中幫忙洗衣服,吵到祖母休息;父親為此而更換大鎖好幾次,但母親仍偷複製鑰匙闖入。其他子女則說,母親控制慾很強,希望別人照她的方式做事,父親都默默接受或離開。

高院認為,面對曾男及子女的指控,曾妻仍不覺得自己「強勢」,只不斷強調多愛丈夫及自己的付出;此外,兩人分居8年,婚姻中的問題仍無法沈澱、聚焦,難認兩人尚有溝通、改善之可能,雙方對於這段婚姻破綻的責任難分軒輊,因此判准離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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